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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1-05

  苏人社发〔2011〕368号

省公务员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36号)精神,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1—7月份的实际运行数据情况看,还有部分行政权力未能上网运行,有些行政权力事项在运行中还存在着不完整、不及时和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省级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1〕14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是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之一,对于深化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政府和厅里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处室、单位,要认真排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凡处室、单位录入权力库的行政权力事项,未经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取消或暂停行使的,9月底前必须全部上网运行。

  二、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开展。各有关处室、单位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台以及行政权力依据变更调整情况,及时补充更新权力数据库,对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对于需要暂停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提出申请,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挂起。要严格按照经审核确认的规定流程办理业务,完善权力办件的基本信息、申请表格、附件和文书等相关材料,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审批材料准确完备。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研究调整外部流程,不断优化内部流程,细化岗位信息,确保内、外部流程统一,信息标准统一,岗位人员要求统一,内容完整一致。要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时调整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权规范行使。

  三、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效能监察。要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功能,实施全程动态监察,突出权力事项运行过程监督,注重权力事项运行结果监督。对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登记,以及业务受理内容、时效、风险、流程出现异常等情况,要及时督查督办,责成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所有风险点应在流程中予以标示,并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中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对于投诉处理,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反馈的流程。各有关处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处室、单位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要对本处室、单位业务受理情况进行督查,提高办件效率,对监察部门发出的督查督办事项,应按照时限要求准确地反馈办理结果,提高督办率和督办办结率。

  四、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相关处室、单位组成,共同协调推进全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实时监控各有关处室、单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和定期通报。对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指标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各有关处室、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处室、单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对不按规定上网运行和出现严重问题的处室、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优。

  附件:1、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考核指标及责任分解表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行政权力

     3、2011年1-7月我厅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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