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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办

事项编码: JS000000RS-RC-0001 办理部门: 详见服务指南 收费金额: 不收费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详见服务指南 联系电话: 详见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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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申请者请到受理部门递交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2、申领者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3、申领者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领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拥有外国国籍的交验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在国外永久〔长期〕居留的交验护照、国外居留证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未在国外定居的交验护照、国内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交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交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内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

5、已婚者的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居住地住所证明(包括申请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住所证明等);

7、申领者的有效健康状况证明(6个月内有效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8、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本省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证明;

9、申领者与本省内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协议)或在本省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10、申领者获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资助的,还需提供获得资助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1、证明以下经历或业绩的材料(至少一种):

①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证明材料;

②在世界500强企业或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证明材料;

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证明材料;

12、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省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需提交《特殊专长人才申请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资格审批表》;

13、首次办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单位,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其他相关材料;

15、以上材料(314项)如有电子扫描件,可一并提交;没有的,现场初核时由工作人员协助扫描。


二、申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副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申请者请到受理部门递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副证)》;

2、副证申领者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3、从属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原件及复印件;

4、副证申领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拥有外国国籍的交验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在国外永久〔长期〕居留的交验护照、国外居留证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未在国外定居的交验护照、国内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交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交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内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

5、已婚者的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副证申领者的有效健康状况证明(6个月内有效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7、未成年子女申领副证的,需提供出生证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9、以上材料(38项)如有电子扫描件,可一并提交;没有的,现场初核时由工作人员协助扫描。


省及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特殊专长人才居住证书面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