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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由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批。
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行业主管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由国外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由聘用单位盖章);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有该外国人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2年以上经历证明。
6、拟聘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7、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外方警察局或使、领馆出具)
表单下载: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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