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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驻宁部、省属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事项编码: JS000000RS-SP-0013 实施主体: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授权) 办理部门: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金额: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察哈尔路16-3号201室 联系电话: 025-83347357 监督电话: 025-8327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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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

驻宁部、省属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苏劳社医【2006】16号 省劳动保障厅2006年10月29日)第八条: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基金管理等经办工作由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

(苏劳社医【2006】16号)第八条: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基金管理等经办工作由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

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