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登录| 注册
  • 江苏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于2006年建成,2007年9月全省联动开通,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查询、权益维护等服务。
  • 江苏12333语音服务
  • “我与12333”征文活动。
  • 统一电话和网站咨询入口,提供多位一体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实时咨询服务,畅通沟通渠道,倾听民情民意,网站和电话咨询服务良性互动。
姓名:  张龙
标题:  关于工伤的咨询
内容: 我父亲在10月17号骑二轮摩托到南通开发区的工地上班途中,(没鉴定任何合同,刚去10几天)遭遇交通意外,交警出了事故证明上面写到,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检验鉴定等证据证实:当事人驾驶二轮摩托由东向西行驶到该地点是时摔倒在绿化带上,造成当事人受伤及车辆损坏。 当事人对发生事故的成因标书不清楚,摩托车进入路口时行驶状态无法确认。 由于不能确认事故发生的成因及二轮摩托进入路口的行驶状态,致使交通事故无法查清。 请问交通部门这么认定,我父亲能算工伤吗?
回复日期:  2011-12-23
回件部门:  南通市
答复:

  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南通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要求申报工伤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和无法认定的情形)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通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您也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南通12333